各苏木乡镇党委、旗直(驻太)各党委(组)、总支、支部:
按照盟委组织部要求,现将对遗失《入党志愿书》补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丢失《入党志愿书》的,由现单位党组织负责调查核实其党员身份,证实其党员身份后,形成证明材料,并说明丢失原因,由现任党组织书记签字后,加盖公章,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旗委组织部。由旗委组织部发放专用的《入党志愿书》。个人领取到专用的《入党志愿书》后,由本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粘贴免冠照片;现单位党组织在《入党志愿书》的“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中,说明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基本事由、调查核实的入党时间和补办意见,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加盖党组织公章;上级党组织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中,注明审核意见,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基层党委公章。行政事业单位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旗委组织部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建立制度机制,坚决杜绝再次丢失现象;无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的党员,由苏木乡镇指派专人管理保存。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12月31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3.联系人:韩晋
联系电话:5238988
中共太仆寺旗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