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党委,旗直、驻太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各督导组:
为扎实推进全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督办单》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督办重点
1.《2017年全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督导方案》(太党组办字〔2017〕46号)中涉及的具体督导内容;
2.上级督查指导组反馈的整改意见;
3.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
4.各领域特色亮点工作创建情况:
(一)农村牧区围绕“以学促做,争做脱贫攻坚‘排头兵’”创建情况。
(二)社区围绕“以学促做,争做‘北疆和谐社区卫士’”创建情况。
(三)机关事业单位围绕“以学促做,争做‘四有’干部”创建情况。
(四)国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以学促做,争做‘企业改革发展生力军’”创建情况。
(五)教育行业围绕“以学促做,争做‘敬业育人标兵’”创建情况。
5.其它按上级要求列入督办的事项。
二、督办流程
1.督办立项。各督查指导组根据督办重点,深入被督查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立项,其它立项根据领导批示立项。
2.督办告知。督办事项立项后,由督导组向被督查单位发出白色《督办单》。《督办单》分为三联单,经被督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一份交由被督查单位,一份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另一份留存。
3.督办催办。整改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向被督查单位主要领导发出黄色《督办单》。《督办单》分为三联单,一份报旗委主要领导,一份送被督查单位主要领导,另一份留存。催办单逐条明确督办内容,催办时限等要求,必要时,旗委主要领导将到场听取汇报、实地督办。
4.督办警示。在催办期限内仍未完成,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旗委主要领导,由旗委主要领导向相关责任单位(人)发出红色《督办单》。《督办单》分为三联单,一份送责任单位(人),一份送旗委主要领导,另一份协调小组办公室留存。收到红色《督办单》的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解释原因,整理材料,及时向旗委主要领导详细报告工作情况,旗委组织部根据工作实情实施诫勉谈话,以及更换办理人等处理。
5.督办通报。对完成督办事项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完成督办事项不好的单位(人)直接发送红色《督办单》予以警示警告。督办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主要考评依据,被警示警告的单位(人),情节严重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三、 督办方式
1.巡回督查。各督导组要加强与所督导的各级党组织定期沟通,至少每半月电话了解1次,每月实地督导不少于5次,年底前,各督导组必须保证至少完成一轮督导,确保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随机抽查。各督导组要在全面了解、督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面上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措施,开展有针对性地随机抽查督导,做到讲规矩不讲面子,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动真碰硬、一盯到底,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任务的落实。
3.重点督导。各督导组要在抓好定期督导的同时,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交办的专项重点督导任务,抓住关键,紧紧围绕全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同时期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专题性调研督导,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4.调阅材料。各督导组要深入基层一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的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指导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5.座谈访谈。各督导组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方式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共同做好全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指导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要比照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协调小组《督办单》制度形式,对下属单位的党支部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定期汇总上报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各督导组要吃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要求,做到“六个不放过”(实施方案不管用的不放过,学习讨论不聚焦的不放过,讲党课不认真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要注意发现培树典型,对不够重视、抓得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搞形式主义的要及时批评纠正,促其改进提高。
3.各督导组要以身作则,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有关精神和要求,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讲究工作方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谨言慎行,以模范行为做好督导工作,树立清正廉洁、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
中共太仆寺旗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8月23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督 办 单
责任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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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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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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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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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签字: 年 月 日 |
注:1.被督导党组织针对存在问题,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方案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未按要求整改的党组织,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向被督查单位主要领导发出黄色《督办单》
3.此督办单一式三份,被督导党组织一份,督导组一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
态化制度化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一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督 办 单
责任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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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办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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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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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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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在催办期限内仍未完成,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旗委主要领导,由旗委主要领导向相关责任单位(人)发出红色《督办单》。
2.此督办单一式三份,旗委主要领导一份,被督导党组织一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一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督 办 单
责任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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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整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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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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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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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收到红色《督办单》的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解释原因,整理材料,及时向旗委主要领导详细报告工作情况。
2.未按要求整改的党组织,将按照程序上报旗委党建领导小组,经例会讨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党组织书记评优的重要依据。
3.此督办单一式三份,旗委主要领导一份,被督导党组织一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