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
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切实解决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作风不实、管理松散、服务意识较差”等问题,按照《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党组办字〔2017〕170号)要求,经部办会研究,旗委同意,决定从2017年10月起,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 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旗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全旗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以学促做,争做‘四有’干部”活动,通过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部分干部,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管理松散、服务意识较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倡导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优良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服务优良、实绩突出、清廉从政、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全旗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目标:
——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着力整治部分干部,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对分管工作心中无数、基本情况底数不清、思路不明、 执行能力差等问题,通过盯住不落实的人、抓住不落实的事,教 育引导干部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谋划发展思路,以高度的责任心和 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抓执行、抓落实的意识 和能力。
——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着力整治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 党员干部工作中推诿扯皮、得过且过、追求安逸、自由散漫、敷 衍塞责等问题,促使干部发扬“蒙古马”和“钉钉子”精神,想 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 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始终保持奋发 有为、雷厉风行的工作状态,形成纪律严明、团结和谐、创新实 干的良好风尚。
——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着力整治部分干部工作效率低 下、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特别是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应办的事情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牢固树立“马上就办”的理念,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系列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实现人人讲效能、处处创效能、事事高效能的目标。
——推动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着力整治部分干部,特别是 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问题,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 作和发展大局,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大胆创新服务举措,把主要 精力集中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把满腔热情倾注在脱贫攻 坚、为民造福上,把工作业绩建立在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上,确 保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年初确 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行动范围
全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收费、执法执纪职能的部门单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干部。
四、方法步骤
行动从2017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学习宣传阶段(2017年10月20日—2017 年10月31日)
1.做好启动部署。旗委组织部将于10月底前组织重点单位召开“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本单位动员会,切实提高广大干部队伍对“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具体决策部署上来。
2.深化学习认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着力加强对广大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党支部九项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太党组发〔2017〕15号)要求,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旗委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不断增强落实整改任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大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成效,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监督,注重宣传工作亮点,正确引导舆论方向,为“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查摆问题和集中整改阶段 (2017年11月1日—2018 年1月10日)
1.充分征求意见(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5日)。各单位尤其是重点部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网上评议等多种方式,敞开大门搞活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特别要注重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提高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入查摆问题(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30日)。各单位要围绕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旗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锡林郭勒盟盟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太党发〔2017〕15号)精神,认真“照镜子”,逐项对照梳理,从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方面逐项排查,客观分析深层次原因,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达到统一思想、找准病根的目的。
3.认真抓好整改(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1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与差距,各单位要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做到立行立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梳理,能压缩的压缩,能整合的整合,能优化的优化,坚决杜绝“庸懒散”、“中梗阻”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优化提升发展环境。
(三)认真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31日)
1.认真总结经验。通过召开交流会、研讨会,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的成功经验、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形成工作总结及时报旗委组织部。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立足当前、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的同时,着眼于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解决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开展行动的好经验好 做法,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 作效率、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 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3.注重激励奖惩。选树并宣传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弘扬正能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督促检查,集中整治一批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的典型,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干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五、具体要求
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旗委深入抓好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举 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抓、具体抓,深入抓。班子其他成员要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力量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以自己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广大干部群众。
(二)强化监督检查。将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督查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查范围内一并督导,通过听取汇报、走访调研、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进度,并发放督办单。督导组每个关键阶段都要有督导总结。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顶风违纪干部,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三)坚持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专题行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旗委、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边开展边查找、边查找边整改、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行动成果的基本标准,鼓励广大群众建言献策、积极监督,推动“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专题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旗委组织部,每半月报送一篇动态信息。11月3日之前报具体实施方案及启动部署、学习情况;2018年1月10日之前报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情况及整改任务台账、整改措施;2018年1月31日之前报“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联系电话:5238931;邮箱tqzzbxx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