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安排部署,靠实“一把手”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全旗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组织部长负总责,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压紧查找联系责任,切实营造出真抓真管真严的工作氛围。为保障工作力量,明确要求各党(工)委制定至少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支部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旗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了业务培训,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迅速处理问题,做到“快节奏”解决。排查中,针对基层所要填写的表格和上报的数据,除了在工作部署时做好业务培训外,在整个排查过程中,旗委组织部安排相关人员一方面实地走访基层党组织,主动了解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现场给予指导、帮助;另一方面对基层所碰到的问题适时进行汇总,结合排查工作要求和各基层党组织实际,分类别快速给予答复,使基层在排查工作中做到畅通无阻。
夯实排查基础,确保“全角度”覆盖。采用“双查”办法,即党支部自查、党(工)委核查。各基层党支部与党员本人通过电话、短信、QQ、掌上社区等平台及入户走访等方式逐一进行联系,全面核查党员入党资料和各项信息,做到“三核准”,即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按照“谁经手、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梳理排查工作责任明晰、推进有序。
注重整体谋划,实施“多步骤”并行。按照“集中排查、联系查找、登记确认、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分析总结”的“六步走”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同时提出“边查找边联系、边清理边规范、边推进边分析”的工作要求。对暂无挂靠党组织的流动党员,积极联系党员现居住的社区、嘎查村党组织、党员务工的企业党组织挂靠事宜,切实将流动党员有效纳入党组织管理范围。对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与本人和接收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应当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