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党委,旗直(驻太)各党委(组)、总支、支部:
现将《太仆寺旗离退休党员干部“双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太仆寺旗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2月7日
太仆寺旗离退休党员干部“双服务”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独特优势,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在全旗广大离退休党员干部中开展“双服务”工作,即:离退休党员干部发挥思想政治、威望以及经验优势服务社会,社会各界合力服务离退休党员干部。促使凝聚老同志、服务老同志的能力显著提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党员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党员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激励广大离退休党员干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目标任务
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健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更好满足离退休党员干部养老服务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双服务”信息平台。以各级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由原单位建立“双服务信息平台”,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的,由社区负责建立,主要内容涉及姓名、性别、年龄、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离退休单位、离退休时间、离退休前职务、现居住地、身体状况、社区设岗定责职务、离退休后工资、联系方式以及子女联系方式14个方面,准确掌握基本信息,不断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设岗定责机制”。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增添正能量活动,积极发挥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威望以及经验独特优势,结合离退休党员干部身体状况、离退休前岗位特点等情况,在所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设岗定责活动,主要围绕矛盾排查类、经济发展类、居务党务监督类、公共事务类、政治宣传类等方面进行科学设岗,合理定责。实行设岗定责工作动态管理,根据离退休党员干部情况的发展变化,定期对岗位设置和上岗党员进行调整,建立工作档案。
三是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社会优待服务体系”。以深入开展“一证双优”活动为基础,即:旗委组织部颁发离退休党员干部证;窗口服务单位为离退休党员干部优先开辟绿色通道;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离退休党员干部优先提供优待优惠。建立以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旗医院、社保局等相关窗口部门单位为主,愿意为离退休党员干部提供优待优惠的个体工商户为辅的社会优待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各界服务离退休党员干部,使离退休党员干部更有归属感。
四是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关爱帮扶体系。健全完善离退休党员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加大特殊困难离退休党员干部帮扶力度,通过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办法,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明确规定离退休党员干部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五是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党组织建设。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党员干部居住地(社区)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党员干部任党组织书记。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党员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为离退休党员干部活动、学习创造条件。要求离退休党员干部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
四、组织领导
各苏木乡镇党委、旗直驻(太)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做好离退休党员 “双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加以研究和谋划,特别是宝昌镇党委要指派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社区完成好各环节任务,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协调好个私经济组织为离退休党员干部提供社会优待服务,旗直机关党工委要协调各窗口服务单位为离退休党员干部开辟绿色通道,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面做好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各项工作。
五、 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请于12月29日前,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双服务”信息平台,报旗委组织部办公室。
2. 宝昌镇党委指导社区建好离退休党员“设岗定责机制”,并于12月29日前完成工作档案建立。
3. 旗直机关党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优待优惠服务体系,并与12月20日之前将开展情况报旗委组织部办公室。
4. 宝昌镇党委指导各社区于1月10日前,组建离退休党员干部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并为离退休党员干部活动学习创造条件。
5. 旗委组织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党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问责。
附件:1.太仆寺旗离退休党员干部“双服务”信息平台
附件1
太仆寺旗离退休党员干部“双服务”信息平台
登记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时间 |
离退休单位 |
离退休时间 |
居住地 |
离退休前职务 |
社区设岗定责职务 |
身体状况 |
联系方式 子女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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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离退休党员干部关系在原单位的,不在本旗之内居住的,且组织关系没有转出的,社区可以不开展设岗定责。